| 基层安监工作急待解决的几个问题和建议
吉首市自2005年建立乡镇、街道安监站以来,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在诸多方面也存在着不尽人意的地方,我们认为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需尽快解决。
基层安监队伍不稳定
就吉首市而言,已于2005年建立了15个基层安监站,并配备了工作人员32名。但两年多来,先后更换站长14名,工作人员8名,造成队伍不稳定因素一是工作安排随意性大,工作人员不能专职业务工作,业务素质不高;二是待遇低,同是从事“国计民生”的工作,与计育、司法工作人员的政治经济待遇都不可比;三是基层安监工作辛苦、任务重、责任大,致使工作人员人心思动,经常是轮流“坐庄”。
工作经费紧缺被动开展工作
安监站自成立以来,财政没有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乡镇要自己负担检查工作及现场处理的费用,因为没有工作经费,所以办公室内务建设不规范,各种报表、信息上报不及时,时常造成工作被动和上级决策不够准确。特别是村级安监信息员无误工报酬,工作积极性受到挫伤,基层网络不牢。
难以行使监管工作执法权
基层安监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一是没有行政执法权,讲话底气不足,仅靠说服教育,难以达到执法检查目的;二是没有统一着装,到现场后不庄重,往往遭到当事人的讥笑和围观群众的白眼,工作相当被动。
鉴于上述情况特作如下建议:
将基层安监站人员的编制上收。由安监局和乡(镇、街道)两级管理,一是有利于整合资源,便于加强人事管理和交流使用,保证安监工作队伍的相对稳定;二是有利于加强安监队伍的建设和壮大安监力量。三是有利于组织安监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安监队伍整体素质。乡、镇街道需要提拨或调整安监站工作人员时,须征求市安监局的意见。
加大对基层安监站的财政投入。可以有效避免安监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乱罚款、乱收费,杜绝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腐败行为。同时,将基层安监信息员的误工补贴发放到位,以稳固基础。
职能部门应强化服务意识。鉴于目前基层安监站的权力有限,执法难以到位的状况,各职能部门应工作前移,重心下移积极支持协助安监站工作,并将一些简易执法程序下放,让基层安监站真正发挥监管作用。预防的重点放在基层,监管执法的重点也放在基层,真正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
总之,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是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关键。变事后才重视为事前先防范,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扎实的基础。(吉首市安监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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