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首市地方海事处
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力度
7月20日,吉首市地方海事处对八仙湖旅游公司3艘游船无证照经营情况,下达了“海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渡运,并对游船进行查封。这是我市地方海事处自去年5月份成立以来,开出的第一份海事违法行为通知书,标志着我市水上交通管理正式步入法制化轨道。
吉首市地方海事处,自去年5月份挂牌成立以来,认真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职责,积极争取资金改善水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认真落实监督职责。督促各涉水乡镇按照职责要求,与有船村组及船工(员)签定安全责任状,落实洪水期间禁航责任,将安全监督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到岗,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格局。二是加强对船舶的技术管理。积极配合州船舶检验局,对八月湖的游船和河溪水库的营运船舶进行检测,对经检测合格的船舶进行登记发证;对船员进行驾驶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经检测,河溪库区有6艘营运船舶被强制报废。三是加大水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①为每艘船舶配备2件救生衣和2个救生圈;②今年启动农村渡口渡船“木改钢”计划,分两年实施,每年安排5艘;预计今年9月份第一批钢质船可下水使用;③实施“渡改桥”工程,双塘大兴“渡改桥”项目争取年内动工,明年力争再上2个“渡改桥”项目;④码头建设有新进展。丹青烂草坪、排绸河坪、河溪百里、矮寨阳桃等4处的渡口码头修缮工程正在加紧施工,8月15日之前可投入使用;河溪铁岩、永固码头改造工程在驻村扶贫工作队的帮助下,正在建设之中,年内可竣工使用。水上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将为我市水上交通安全提供保护屏障,为村民的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环境。(吉首市安监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