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州安发﹝2007﹞10号
湘西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对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
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的
通 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州政办明电﹝2007﹞96号)要求,经州安委会研究,决定对各县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重点查看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宣传发动、安排部署等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查看各县市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是否按特大、重大和一般隐患进行分类筛选、建档登记;是否建立和落实隐患治理与监控责任。
3、督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与监控责任的通知》(州政办明电﹝2006﹞90号)所明确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与监控责任落实情况。
二、时间安排
督查时间为:2007年7月31日至8月5日止。具体到县市督查时间,由各督查组另行通知。
三、督查形式
本次督查分5个组进行,其中设矿山专业督查组1个、综合督查组4个。采取听取县市政府汇报、深入现场抽查与查阅相关资料等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市开展安全产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系统督查,综合了解、考评工作开展情况。
四、督查要求
各县市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要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专门书面材料,全面总结前段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下步打算。同时,各县市对州政办明电﹝2006﹞90号文件明确涉及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与监控责任事项均需逐项书面汇报。督查结束后,州安委会将专门印发通报。
附件: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查组分组安排情况表
二OO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
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督查组分组安排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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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组 |
牵头单位 |
参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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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专业组 |
州国土局 |
州安监局、州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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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永顺组 |
州农机局 |
州公路局、州运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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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保靖组 |
州安监局 |
州质监局、州交警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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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泸溪组 |
州交通局 |
州建设局、州气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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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丈、凤凰组 |
州公安局 |
州教育局、州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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